艺术 · 第四学段(8–9 年级) · 音乐

独奏与合作演奏

标准编码 AR-S4-MU-03

参与更多的演奏活动,用课堂乐器进行具有一定技术和表现要求的作品演奏或为他人的表演伴奏,运用乐器探究、创造和表现音乐。

标准句为 kebiao 整理,用课标原词概括本单元;原文见下列要点。

要点(5 条,课标原文)

  1. AR-S4-MU-03.1
    对演奏保持较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演奏经验,熟练掌握课堂乐器的演奏技巧。能运用适当的技巧表现乐曲的情感,增强乐曲的感染力;能视奏简单的合奏谱,在合奏中能较好地相互配合。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37 页

  2. AR-S4-MU-03.2
    能在演奏中融入个性化的理解和创意,表现音乐的风格和特点。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37 页

  3. AR-S4-MU-03.3
    能运用乐器演奏欣赏曲的音乐主题或所学歌曲的旋律,表现音乐的各种要素;运用乐器编创和表现具有完整结构的短小音乐作品,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37 页

  4. AR-S4-MU-03.4
    能较全面、客观地评价自己及他人的演奏;能与他人交流自己的演奏经验,帮助他人改进和提高演奏技巧和表现力。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37 页

    表现示例(kebiao 整理):

    • 能根据要求即兴或有计划地用乐器编创和表现短小音乐作品;能根据评价反馈提高演奏技巧与表现力;能客观分析、评价自己及他人的演奏。
  5. AR-S4-MU-03.5
    每学年能演奏具有一定技术要求和复杂性的乐曲2~3首。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37 页

学业要求

  • 参与更多的演奏活动,用课堂乐器进行具有一定技术和表现要求的作品演奏或为他人的表演伴奏。提高乐器演奏的技能水平和表现力。运用乐器探究、创造和表现音乐。 课标第 37 页

表现示例(kebiao 整理)

  • 能根据要求即兴或有计划地用乐器编创和表现短小音乐作品;能客观分析、评价自己及他人的演奏;每学年能演奏稍具复杂性的乐曲1-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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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文本取自上海市青浦区凤溪中学网站转载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日常修订版(2022年版2025年修订)》;以官方出版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