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 · 第三学段(6–7 年级) · 音乐
编创与展示
标准编码 AR-S3-MU-04
即兴演唱、演奏、声势、律动或舞蹈,编创节奏、旋律和歌词,编创、表演稍复杂的音乐故事、音乐剧、情景剧,并记录编创的作品。
标准句为 kebiao 整理,用课标原词概括本单元;原文见下列要点。
要点(8 条,课标原文)
AR-S3-MU-04.1 · 6 年级
能即兴编创与音乐情绪、特点一致,表现音乐高低、快慢、强弱、长短及旋律走向的声势、律动或舞蹈动作并参与表演;能根据要求,采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即兴创作,完成配乐或伴奏。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40 页
表现示例(kebiao 整理):
- 运用一定技法完成富有新意的节奏型、简单歌曲或乐曲编创;能构思音乐创作主题和内容;能根据评价建议修改完善作品。
AR-S3-MU-04.2 · 6 年级
能通过声势、动作、人声、乐器与同伴进行即兴的音乐问答;按要求独立或与他人合作编创、表现有重复和变化的节奏或旋律;会用图形谱或乐谱记录编创的作品。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40 页
表现示例(kebiao 整理):
- 能理解戏剧情境、动作、结构、场面、冲突等基本概念并联系具体创作经验;能通过戏剧动作和场面进行艺术表达;能合乎体例规范地呈现小品或短剧文本。
AR-S3-MU-04.3 · 6 年级
能与同伴合作编创、表演具有特定主题、完整结构(如二段体、三段体或短小的回旋曲式)的音乐故事、音乐游戏、短小音乐剧和情景剧等。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40 页
AR-S3-MU-04.4 · 6 年级
能对自己编创的作品作出说明;能根据自己的感受和理解评价他人的编创与表演,并根据他人的评价和建议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40 页
AR-S3-MU-04.5 · 7 年级
能根据音乐的特点和变化,即兴编创与之相符的声势、律动或舞蹈动作,并参与表演;能运用多种形式,即兴或有计划地为朗诵、歌(乐)曲、舞蹈等配乐或伴奏。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40 页
表现示例(kebiao 整理):
- 能按主题和要求即兴编创节奏、旋律短句和和弦;能结合生活情境进行节奏化、韵律化吟唱;能为朗诵、歌(乐)曲、舞蹈配乐或伴奏。
- 能对指挥动作作出正确反应或运用基本指挥图式指挥他人演唱;能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合唱;比较顺畅地识读简单乐谱。
AR-S3-MU-04.6 · 7 年级
能利用教材或教师提供的内容、方法,按一定要求独立或与他人合作编创和表现稍复杂的节奏(含锣鼓经)、旋律和歌曲,并能用图形谱或乐谱等方式进行记录。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40 页
表现示例(kebiao 整理):
- 能运用乐器演奏欣赏曲主题或歌曲旋律;能编创和表现具有完整结构的短小音乐作品;能与他人交流经验、帮助改进演奏技巧和表现力。
AR-S3-MU-04.7 · 7 年级
能根据指定主题和表达需要,集体编创、表演结构较完整、情节稍复杂、表现形式多样的音乐故事、音乐剧、情景剧、音乐游戏及其他音乐作品。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40 页
AR-S3-MU-04.8 · 7 年级
能阐释自己编创的作品;能按既定标准分析、评价他人的创作活动,并根据他人的评价和建议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40 页
学业要求
- 即兴演唱、演奏、声势、律动或舞蹈;即兴编创简单节奏、固定音型、简易和弦,为朗诵、歌(乐)曲、舞蹈配乐或伴奏。有目的地创作重复或对比的节奏型、短小旋律。为旋律编创歌词或为短小歌词编创旋律。根据情境主题,选择合适的材料及不同的表现形式,编创、表演稍复杂的音乐故事、音乐剧、情景剧、音乐游戏等。运用图形谱、乐谱或其他方式记录编创的作品。 课标第 39 页
对应教材
- 音乐7年级上册 · 缤纷舞曲,第 12 页 · 机器对齐,待核验
- 音乐7年级上册 · 欧洲风情,第 32 页 · 机器对齐,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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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文本取自上海市青浦区凤溪中学网站转载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日常修订版(2022年版2025年修订)》;以官方出版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