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 · 第二学段(3–5 年级) · 音乐

小型歌舞剧表演

标准编码 AR-S2-MU-05

欣赏舞蹈、戏剧(含戏曲)等艺术作品并进行模仿,根据歌曲内容自编动作进行歌舞表演,与同伴合作创编与表演简单情境或剧情。

标准句为 kebiao 整理,用课标原词概括本单元;原文见下列要点。

要点(3 条,课标原文)

  1. AR-S2-MU-05.1
    了解所观赏舞蹈、戏剧(含戏曲)的表现形式、动作特点等,能表达自己的观演感受,有兴趣进行模仿或表演。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43 页

    表现示例(kebiao 整理):

    • 能感知并理解舞蹈、戏剧(含戏曲)等综合性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与风格特点,理解作品内容与意蕴,并能表达自己的审美感受。
  2. AR-S2-MU-05.2
    学会简单的舞蹈基本动作,并能将所学舞蹈动作运用到表演唱及其他综合性艺术表演中。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43 页

  3. AR-S2-MU-05.3
    能积极参与简单剧本的编创与剧情表演,初步具备对所担任角色的理解能力、对情感状态的体验和想象能力,以及舞台表演意识。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43 页

学业要求

  • 欣赏舞蹈、戏剧(含戏曲)等艺术作品,观察其表演动作,领会其表现特点,进行一定的模仿。根据歌曲内容自编动作进行歌舞表演,与同伴合作创编与表演简单情境或剧情。 课标第 43 页

表现示例(kebiao 整理)

  • 能围绕一个主题编创、表演简单歌舞剧或情景表演,做到有主题、有情节、有基本结构和逻辑,音乐编配与剧情关联较好,表演自然完整。
  • 能在歌舞剧表演中运用基本舞蹈动作或身体语汇,动作协调灵活,符合音乐节奏与韵律,表情自然有感情。
  • 能在情境表演中承担角色,声音、动作与表情基本符合角色形象,能理解并表现角色的情绪与动机。
  • 能探索身体语言与舞台空间,掌握基本舞蹈动作与组合,能独立或与他人合作进行舞蹈(含集体舞)表演并与音乐配合。
  • 了解戏剧基本要素与代表性戏曲剧种的基本知识,能与同伴合作模仿并表演戏曲片段,体会戏曲表演的基本手段与行当特征。
  • 乐于参与多种题材的短小歌舞剧编创与表演,能主动担当角色;能分析音乐在舞蹈、戏剧、影视等姊妹艺术中的表现作用,并能依据评价建议改进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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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文本取自上海市青浦区凤溪中学网站转载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日常修订版(2022年版2025年修订)》;以官方出版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