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 · 第四学段(7–9 年级) · 表达与交流

学段要求

标准编码 CN-S4-EC-03

讲述见闻,内容具体、语言生动。复述转述,完整准确、突出要点。能就适当的话题作即席讲话和有准备的主题演讲,有自己的观点,有一定说服力。讨论问题,能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中心,有根据,有条理;能把握讨论的焦点,并能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

标准句为课标原文 · 学段要求 · 表达与交流 · 课标第 18 页

要点(5 条,课标原文)

  1. CN-S4-EC-03.1 · 7、8、9 年级
    讲述见闻,内容具体、语言生动。

    课标原文 · 学段要求 · 课标第 18 页

  2. CN-S4-EC-03.2 · 7、8、9 年级
    复述转述,完整准确、突出要点。

    课标原文 · 学段要求 · 课标第 18 页

  3. CN-S4-EC-03.3 · 7、8、9 年级
    能就适当的话题作即席讲话和有准备的主题演讲,有自己的观点,有一定说服力。

    课标原文 · 学段要求 · 课标第 18 页

  4. CN-S4-EC-03.4 · 7、8、9 年级
    讨论问题,能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中心,有根据,有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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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CN-S4-EC-03.5 · 7、8、9 年级
    能把握讨论的焦点,并能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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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文本取自上海市青浦区凤溪中学网站转载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日常修订版(2022年版2025年修订)》;以官方出版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