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 · 第四学段(8–9 年级) · 戏剧(含戏曲)

记录观剧心得

标准编码 AR-S4-DR-03

引导学生条理清晰地表达对某部戏剧(含戏曲)作品(剧作/演出)的理解和判断,在了解戏剧(含戏曲)的历史及文化背景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记录观剧心得,锻炼和提升感知、体验、理解和评价戏剧(含戏曲)的能力。

标准句为课标原文 · 学习任务说明 · 课标第 91 页

要点(3 条,课标原文)

  1. AR-S4-DR-03.1
    学会从人物、情节、主题等角度理解作品的内涵,从舞台艺术构思和处理的角度体会演出的特色,能条理清晰地表达观剧的感受和见解。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1 页

  2. AR-S4-DR-03.2
    初步了解戏曲知识、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如剧种历史、角色行当、表演程式、脸谱艺术等;完成1篇及以上的戏曲观剧心得笔记。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1 页

  3. AR-S4-DR-03.3
    初步了解中外话剧知识、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如古希腊戏剧、文艺复兴时期的戏剧、中国话剧的历史发展情况等;完成1篇话剧观剧心得笔记。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1 页

学业要求

  • 在作品赏析的基础上,了解阐释、评价戏剧(含戏曲)作品的不同角度,尝试表达观剧的感受和见解。 课标第 91 页
  • 阅读、观摩经典戏曲作品,了解与剧目相关的背景知识和戏曲的历史文化传统,并记录观剧心得。 课标第 91 页
  • 阅读、观摩经典话剧作品,了解与剧目相关的背景知识和中外话剧的历史文化传统,并记录观剧心得。 课标第 9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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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文本取自上海市青浦区凤溪中学网站转载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日常修订版(2022年版2025年修订)》;以官方出版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