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 · 第四学段(8–9 年级) · 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

重现历史

标准编码 AR-S4-FM-02

通过欣赏优秀的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借助影评写作及作品创作等多种方式建立个人与历史的联系。

标准句为课标原文 · 学习任务说明 · 课标第 98 页

要点(4 条,课标原文)

  1. AR-S4-FM-02.1
    掌握对表现历史的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进行判断、评价的基本方法。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8 页

  2. AR-S4-FM-02.2
    掌握运用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技术学习历史知识的基本方法。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8 页

  3. AR-S4-FM-02.3
    掌握运用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的思路创作表现历史的作品的基本方法。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8 页

  4. AR-S4-FM-02.4
    掌握通过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传承文化的基本方法。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8 页 · 2025 修订(2022 年版:能主动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感悟伟大建党精神的过程中,运用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的知识与技能。)

学业要求

  • 欣赏表现历史的经典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把握作品的思想内涵和形态特征,体会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中的历史与文学、戏剧(含戏曲)等其他文艺形式中的历史的异同,理解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展现历史的思维方式和表现方法。 课标第 98 页
  • 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将文字、声音、图画、照片中的历史转化为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体现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在文化传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课标第 98 页

同学段同领域的其他标准(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

修订版文本取自上海市青浦区凤溪中学网站转载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日常修订版(2022年版2025年修订)》;以官方出版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