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 · 第四学段(8–9 年级) · 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

记录生活

标准编码 AR-S4-FM-01

通过欣赏优秀的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尝试运用镜头记录生活,更好地认识、把握现实生活的特征和规律,从而融入生活。

标准句为课标原文 · 学习任务说明 · 课标第 96 页

要点(3 条,课标原文)

  1. AR-S4-FM-01.1
    掌握对表现现实生活的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进行判断、评价的基本方法。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7 页

  2. AR-S4-FM-01.2
    掌握运用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技术观察、发现、记录现实生活的基本方法。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7 页

  3. AR-S4-FM-01.3
    掌握借助来自现实生活的影像素材进行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创作的基本方法。

    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7 页

学业要求

  • 欣赏经典的纪实性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分析其思想内涵和形态特征,体会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中的现实与生活中的现实的异同之处。 课标第 96、97 页
  • 运用一定的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技术手段观察、发现、记录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事物和景物,并以此为基础创作作品,表达自己对现实生活的思考、理解和评价。 课标第 97 页

同学段同领域的其他标准(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

修订版文本取自上海市青浦区凤溪中学网站转载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日常修订版(2022年版2025年修订)》;以官方出版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