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健康 · 水平四(7–9 年级) · 专项运动技能
体操类运动
标准编码 PE-S4-SS-03
掌握所学体操类运动项目的基本动作技术和组合动作技术,与同伴创编成套动作并在展示或比赛中运用,自尊自信,勇于挑战自我。
标准句为 kebiao 整理,用课标原词概括本单元;原文见下列要点。
要点(3 条,课标原文)
PE-S4-SS-03.1 · 7、8、9 年级
掌握所学体操类运动项目的基本动作技术和组合动作技术,与同伴一起创编成套动作,并在展示或比赛中合理运用;在展示或比赛中表现出较充沛的体能;能描述所学体操类运动项目的基本原理和文化,运用所学体操类运动项目的比赛规则与裁判方法,承担班级内展示或比赛的部分裁判工作;每学期观看不少于8次所学体操类运动项目的比赛,并能对某场高水平比赛作出分析与评价。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64 页
PE-S4-SS-03.2 · 7、8、9 年级
在所学体操类运动项目的学练中能调控自己的情绪,主动与同伴交流合作;理解并主动运用所学体操类运动项目的安全知识,做好准备活动和自我保护,能主动帮助他人安全地进行运动。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64 页
PE-S4-SS-03.3 · 7、8、9 年级
在所学体操类运动项目的展示或比赛中,自尊自信,积极进取,遵守规则,敢于担当,勇敢顽强,勇于挑战自我。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64、65 页
同学段同领域的其他标准(专项运动技能)
修订版文本取自上海市青浦区凤溪中学网站转载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日常修订版(2022年版2025年修订)》;以官方出版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