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 · 第三学段(6–7 年级) · 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
初试影视技术
标准编码 AR-S3-FM-01
欣赏优秀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辨析其中的技术元素,借助移动终端、数码相机和计算机软件记录、组接与合成视觉和听觉元素。
标准句为 kebiao 整理,用课标原词概括本单元;原文见下列要点。
要点(7 条,课标原文)
AR-S3-FM-01.1 · 7 年级
具备欣赏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艺术特色的基本能力。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5 页
AR-S3-FM-01.2 · 7 年级
掌握辨析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技术特点的方法。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5 页
AR-S3-FM-01.3 · 7 年级
掌握运动画面拍摄与制作的基本技巧。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5 页
AR-S3-FM-01.4 · 7 年级
掌握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声音录制与合成的基本技巧。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5 页
AR-S3-FM-01.5 · 7 年级
掌握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制作软件的基本使用技巧。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5 页
AR-S3-FM-01.6 · 7 年级
理解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与美术的区别和联系。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5 页
AR-S3-FM-01.7 · 7 年级
理解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与互联网的基本关系。课标原文 · 学业要求 · 课标第 95 页
学业要求
- 欣赏优秀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辨析其中的技术元素。 课标第 95 页
- 借助移动终端、数码相机等设备记录生活中的视觉和听觉元素。 课标第 95 页
- 借助计算机软件、移动终端应用软件等将各类视觉、听觉元素进行初步组接与合成。 课标第 95 页
修订版文本取自上海市青浦区凤溪中学网站转载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日常修订版(2022年版2025年修订)》;以官方出版物为准。